金寨县人民政府表彰8家单位和50人!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2023年1月1日县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倾力作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积极配合,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点赞”,为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倡导文明新风、维护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发工作干劲,县政府决定,对县公安局等8个先进单位和佘家俊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8个)
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梅山镇人民政府
二
先进个人(50名)
1.县公安局
佘家俊 吴勇 张淦 时柯 汪光明 郑文龙
2.县市场监管局
舒畅 王宗双 李芳东 胡道俊 杨滨 张云辉
3.县城管局
汪先华 储灿 陈跃伍 叶凡晶 余鹏 陈伟
4.梅山镇人民政府
孙 辉 朱润南 汪金 赵勤亮 储修军 洪浩
5.县教育局
张初有 李乾祥 于鑫
6.县生态环境分局
何云飞 张成炀 李攀峰
7.县应急局
陈悟 阚鹏飞 陈晨
8.县交通局
储劲涛 匡梦晗 李东兵
9.县民政局
汪江 杨青
10.县林业局
蒲发光 袁兴武
11.县融媒体中心
陈子君
12.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徐遄飞
13.县住建局
李峰
14.县重点工程处
吕皓
15.县文旅体育局
洪小峰
16.县退役军人局
肖金全
17.县经济开发区
赵冬冬
18.梅山水库管理处
蔡鹏
19.县委督查办
刘荣灿
20.县禁放办
鲍泽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珍惜荣誉,戒骄戒躁,
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
对标看齐,
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金寨建设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六安三家单位联合发布红色预警!●今天,金寨销毁10余吨假冒伪劣商品!●金寨县开展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特别声明金寨县融媒体中心(金寨县广播电视台)是金寨县域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播出资质的媒体机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金寨县域内其他所有自媒体及商业媒体均不具备新闻采访、编辑、转载、发布等资质。金寨县融媒体中心所主管运营的媒体平台有金寨电视台综合频道、“养心金寨”微信公众号、“看金寨”APP、“金寨融媒”抖音号、金寨人民广播电台FM97.6等,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县域官方主流媒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金寨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未经授权,禁止任何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特此声明。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编辑:王涛 校对:陈子君
复审:黄圆圆 终审: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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